关于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调管理费费率、托管费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

蔡吉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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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《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(以下简称“《基金合同》”)的约定,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,经与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,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决定自2023年12月15日起,下调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,A类份额基金代码:001584、 C类份额基金代码:001585)的管理费费率、托管费费率,并相应修订《基金合同》和《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《托管协议》”)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下调基金管理费费率、托管费费率的方案

自2023年12月15日起,本基金的管理费费率由0.60%/年调整为0.30%/年,托管费费率由0.10%/年调整为0.05%/年。

二、《基金合同》和《托管协议》的修订内容

本基金下调管理费费率、托管费费率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,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,符合相关法律法规。

《基金合同》的具体内容修订如下:

本基金《基金合同》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。根据上述变更,本公司对本基金的《托管协议》进行了相应修订。

三、重要提示

1、本公司将依照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的《基金合同》、《托管协议》、《招募说明书》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。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()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(日起生效。

2、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()获得相关详情。

风险提示: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。投资有风险,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,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。

特此公告。

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
2023年12月14日

本版导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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